2024世界交通运输大会

王东明:加强都市圈轨道交通“多网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1-08-30 来源:中国公路学会

  都市圈是聚集经济和规模经济的空间体现,也是世界各国城镇化的普遍形态。由于国土资源、位移速度、交易效率和成本等时空关系相互作用,城市发展面临交通、环境等容量瓶颈制约所带来的一系列“大城市病”问题。而轨道交通发展是支撑都市圈空间拓展和结构优化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多制式的技术经济特征,必须加强都市圈轨道交通“多网融合”发展。

  在今年举办的“世界交通运输工程技术论坛(WTC2021)”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东明在“第一届交通枢纽经济与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论坛”中针对都市圈轨道交通“多网融合”的发展问题,做了分析和论述。

  王东明认为,轨道交通对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具有基础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发展市域铁路支撑城市空间向区域范围拓展;二是打造形成“1小时”通勤圈,提高都市圈综合交通整体供给质量效率;三是实现通道网络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四是引领都市圈空间结构优化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五是促进形成绿色出行结构和以人为本的宜居生活空间。

王东明提出都市圈轨道交通未来的五个发展方向:(1)多功能层次线网适应多元化出行需求;(2)集约利用通道资源建设复合运输走廊;(3)都市圈中心城核心区实现多点便捷换乘;(4)运营组织互联互通、灵活多样;(5)构建一体化运营主体或协调机制。

  王东明强调,推动都市圈轨道交通“多网融合”发展,就是要推动都市圈内不同功能层次轨道交通线网的一体融合发展,包括通道设施资源的统筹利用和运营层面的互联互通。针对如何加强都市圈轨道交通“多网融合”发展问题,他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统筹编制多网融合的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
        当前,我国都市圈轨道交通系统中地铁制式占绝大多数,缺乏市域铁路、轻轨等服务不同空间尺度、满足不同出行需要的多功能轨道交通设施供给。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体制机制尚不健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相互之间规划协调不足,现状也造成了一些通道资源的浪费和部分项目的效益不佳。为更好发挥不同功能层次轨道交通网络的技术优势,应统筹编制多网融合的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实现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资源共享,满足不同空间圈层多层次差异性出行需求。同时,轨道交通规划应与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相协调,使轨道交通成为都市圈产业集聚和空间拓展的重要依托。建议可选择发展基础较好的都市圈开展轨道交通多网融合规划编制试点,并及时跟踪总结经验推广。

  二是合理把握不同功能层次轨道交通建设时机和发展策略。
        发展不同功能层次轨道交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满足各类交通出行需求。发达国家都市圈均经历了从主要依托干线铁路实现都市圈通勤,到对既有干线铁路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专用轨道的发展历程。我国在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发展的过程中,应更加重视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在实现功能层面的衔接融合,合理把握建设时机,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通道和轨道项目确定不同的发展策略,因地制宜,适时推进建设。对于既有对外客运通道,若在都市圈范围内的沿线城镇发展基础较好,可考虑优先利用干线铁路开行城际、市郊列车,满足相关需求,待时机成熟后改造建设成为兼顾对外和都市圈功能的复合通道;对于占据城市核心通道资源的既有货运线路,重点考虑新建绕城货运铁路,将原有通道改造提升为都市圈客运轨道系统;对于时空特征存在一定差异的线路,则可以通过合理的运营组织,更好满足不同功能需要。例如,城市群范围的城际出行距离相对较长、速度要求较快,但总量较小且全天分布均匀;都市圈范围的市域出行距离相对较短、可达性要求更高,且存在明显的早晚高峰特征,在特定时间需要高频次运输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有效地将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特点相结合,采取高峰期以市域功能为主、平峰期以城际功能为主的灵活运营组织模式。  

  三是明确多网融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由于我国都市圈内不同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主体不同,目前处于相对独立的建设状态,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但在东京都市圈,建设主体更加多元化,不同轨道系统之间的良好衔接,主要归因于日本政府事先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范要求。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部委研究出台促进都市圈轨道交通多网融合的相关技术标准,更好指导各地建设。例如,明确新建放射性的市域轨道应尽可能将市郊通勤功能与市域快线功能结合起来,通过直达甚至贯穿都市圈核心区,提高郊区旅客出行的便捷性,同时提升、加密核心区轨道密度和服务水平。对于衔接节点在市区外围的线路,在规划设计时就必须确保新建线路与市区轨道技术标准的统一,为后期开展直通运营做好准备。此外,在过轨运营、设施维护、清算体系等方面出台相关标准规范,保护相关投资运营主体的合法利益,促进多网融合的市场创新。

  四是培育都市圈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主体,鼓励运营组织模式创新发展。
        积极培育都市圈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主体,可使不同功能层次轨道交通在运输服务层面有更清晰的统一标准,从而人们不用特意区分就可以享受一体化、同质化、便捷化的高品质运输服务。当前重点应消除有关市场主体参与铁路运营的制度性壁垒,在都市圈层面探索推进铁路网运分离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体拓展业务范围,进入城际铁路、市域铁路运营服务领域,最终实现都市圈范围内的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鼓励采取小编组、公交化的运营模式,站站停、大站停的运营组织,适应都市圈不同圈层的多元化出行需求。推动实现一种便捷支付方式在都市圈公共交通全领域通用。完善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将主要服务于都市圈的轨道交通客运票价权限交由地方政府主导、由都市圈轨道公司具体负责,便于及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市场行情、供需关系等要素灵活调整票价,实施多元化、定制化、差异化的票制安排,在满足客流需求的同时,提高运营效益。推动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互信,真正实现旅客出行无缝换乘。